三跑工程管理費超標 運房局稱合理

【本報訊】政府早前就機場三跑工程的航空交通管制設施、航空氣象服務及消防設施等項目,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議員質疑政府需向機場管理局繳付的「工程管理費」高達五億六千八百多萬元,是項目建築費用百分之十六點五,比率高於一般政府建築項目委託其他公營機構如房委會的百分之十二點五。運輸及房屋局以書面向議員解釋,指三跑工程管理費須額外包括為工程購買的「建造合約僱主控制保險計劃」及「建築支援費用及機場間接費用」,並需在新填海區增設基礎配套設施,供承建商使用,認為管理費的水平合理。

指承建商各自安排保險更昂貴

運房局指,由於在運作中的機場範圍進行工程,第三者法律責任涉及機場設備、航機、機場建築物及第三者人命傷亡及其財物賠償,假若個別承建商要獨自購買相關保險會非常困難及昂貴。若不由機管局負責風險控制及執行「建造合約僱主控制保險計劃」,不同承建商各自安排保險計劃,保險費將納入投標價格內,政府的實際支出不會減少,甚至更昂貴。

另外,機管局須提供一系列交通配套,包括興建臨時碼頭、海上交通運輸設施,並要為承建商提供支援及福利設施,例如食堂、診所及工人臨時住宿等,以吸引更多本地熟練工人到三跑項目工作,同時在新填海地設置承建商駐地盤人員辦公室及電訊系統基建設施,因此產生額外開支及間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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