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逾12萬來港 下周一起須申報

【本報訊】凡攜帶超過十二萬元現金或旅行支票的人士,由下周一(16日)起必須使用紅綠通道系統下的紅通道,向海關人員作出書面申報。至於離港旅客,需要在海關人員要求檢查下,披露是否有攜有大量現金物品;如有的話,亦須作出書面申報。

俗稱R32制度的《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即將實施,海關提醒市民,有關條例規定抵達香港的人士及旅客,如管有高於十二萬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如旅行支票及不記名支票),就需要向海關人員作出書面申報。由於《條例》屬於新措施,故會在生效起計首三個月,若有市民、旅客及相關業界初次違反箇中的申報或披露規定,執法人員會盡量先以書面警告,亦會向涉事人士說明條例的規定內容。

入境大堂紅通道索申報表

不過,海關發言人強調,如有人再次違反《條例》規定、被發現濫用寬限安排或懷疑涉及清洗黑錢或恐怖分子融資的活動,海關不會作出警告,並會按照《條例》執法。有關申報表可於海關入境大堂的紅通道索取,並可於海關網頁下載。若該批現金以貨物形式進口或出口,則須利用海關網上的「現金類物品申報系統」,預先向海關作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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