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旺角暴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廿七歲)早前被裁定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及承認襲警罪,兩罪共被判監六年。梁另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則未有裁決,律政司已向法庭要求就該宗暴動罪重審,亦申請將梁與另外兩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面對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與另一宗涉及「美國隊長」容偉業及袁智駒的暴動案合併處理。法庭昨開庭處理申請,最終批准將兩案合併處理,經合併後五名被告的案件今晨進行審前覆核。
梁天琦昨由囚車押往高院,梁看來精神飽滿,一直細心聆聽庭上律師的陳詞。法官於開庭前先頒下命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發布有關昨日法律程序的聆訊內容,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法官又指,相關報道內容只可提及被告名稱、年齡和職業、雙方大律師代表、若案件押後聆訊進行的日期和地點,以及被告的保釋安排等,否則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