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被逐罰「停賽」未達共識 議規會向全體議員諮詢

【本報訊】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議昨日討論修改《議事規則》,研究如何處理議員於議會內外行為操守有問題的情況,由於就罰則未達共識,故決定向全體議員諮詢,休會後再作討論,有泛民議員直言反對任何修改,指被逐議員罰停一年開會是變相DQ(取消議員資格)。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會議決定要求立法會主席候選人就國籍及居港年期簽署法定宣誓聲明。至於規管議員行為操守方面,他指由於會內就罰則未達成共識,故決定向全體議員諮詢。他又澄清早前提及研究多次被逐議員一年不准參加會議的說法,重申只是提供資料,並非其個人或任何議員的意見。

泛民指罰停變相DQ

他續指,懲罰制度可從現時的譴責及褫奪議員資格的極端做法中,提供另一個處理方法,而秘書處已詳細研究七個國家的相關處理方法,包括英國、德國、南韓等,當中涉及累進制、經濟上懲罰等,但今次諮詢內容不會有具體方案。他更重申,沒有考慮目前議席佔優才推動修改《議事規則》。

民主黨涂謹申指出,曾有委員於會上提出押後半年處理,但支持與反對各有四票平手,主席按慣例投下反對票而遭到否決。公民黨郭榮鏗稱原則上反對任何懲罰議員做法,因主席權力已非常大,不能接受再將主席權力擴大,而罰停議員是變相DQ(取消議員資格),擔心建制派「數夠票」便推行修改《議事規則》,又稱相信對方會乘人之危,趁有議席空缺進一步收窄議員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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