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有句說話係咁講嘅 :「哥抽的不是煙,是寂寞。」而喺香港,呢句應該改成「哥抽嘅唔係煙,係電子煙」。其實,傳統煙也好,電子煙也罷,一樣係寂寞,一樣會致癌,港府呢頭話吸煙危害健康,嗰頭就以「規管」為名鼓勵市民消費電子煙,直頭精神分裂!
呢,立法會今日討論修例規管電子煙同加熱煙呢類新興煙草產品,包括唔准賣畀未成年人士、唔可以用廣告宣傳咁。表面睇好似好為市民健康着想,實際上所謂規管,其實即係好似傳統煙咁可以徵稅,變相將非法嘅電子煙合法化。反吸煙團體就講得啱喇,政府幾年前仲講緊點樣全面禁止電子煙,依家一個屈尾十由禁變唔禁,簡直係政策大倒退,自打嘴巴。
提起電子煙,坊間有好多誤解,有啲人話比食傳統煙冇咁大傷害,有啲又話可以用嚟戒煙。有電子煙業界仲賣花讚花香,話好適合用嚟替代傳統煙,又可以加入士多啤梨、雲呢拿口味,甚至維他命添加劑,當正健康食品咁嚟Sell都得。不過世衞組織多年前已踢爆謊言,直指食電子煙仲衰過食傳統煙,事關啲添加劑加熱後會釋出致癌物。更有調查發現,本港有唔少小學生都有食過電子煙,你話嘞,電子煙危害眾生更荼毒青少年,係咪應該全面禁止吖。
不過咁,電子煙雖然害人不淺,偏偏政府樂意做幫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更加此地無銀三百両,話「規管電子煙係循序漸進嘅做法,唔構成將電子煙合法化、合理化,長遠目標都係要建設無煙香港」。咁都噏得出,即係當人三歲細路啫。
咁點解港府無視反對聲音,係都要「規管」電子煙呢?道理一字咁淺,咪又係錢作怪。家陣電子煙雖然大行其道,周圍有得賣,但因為未納稅,屬於走私及地下消費,差人可以拉o架,一旦電子煙納入規管就唔同講法,政府可以冠冕堂皇咁抽稅。咪以為嘢小吖,煙草稅每年為政府帶嚟幾十億港元收入,呢個貪財政府見到電子煙有利可圖,點會唔流口水?理得你鬧佢政策矛盾又好,違反禁煙初衷也罷,最重要係過水濕腳撈番筆,班高官由始至終關心嘅都係搵錢搵錢再搵錢,為着庫房袋袋平安,攞市民健康較飛也在所不惜。
講起都諷刺,政府宣傳片將吸煙嘅危害講到好可怕,話可以導致陽痿、爛腳等等,又話「電子煙同煙仔一樣有尼古丁、會上癮」。不過為咗錢,更因為屈服於業界壓力,市民健康就話之你,神又係佢,鬼又係佢,你話呢個政府係咪好似電子煙一樣咁害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