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最近於報上刊登廣告,明碼實價徵求市民提供不同界別「名人」的「爆相」、「爆片」,更將歷屆行政長官的家人列作監視目標。
《蘋果》實行「爆片爆相」獎金制度,一五年刊登廣告加碼,報酬可高至一百萬元,壹傳媒工會已表示憂慮和反對,擔心極高的報酬或有人會不擇手段製造新聞、偷拍或非法取得素材,甚至出現假新聞以期獲取獎金。工會更指一旦養成新聞需要用錢買的風氣,記者正常採訪工作將會愈來愈困難。
其實此風氣並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自收費報章至免費報紙,再由紙媒走向社交網絡,資訊氾濫,競爭讀者眼球之戰愈趨激烈,媒體的經營手段亦更趨極端。然而,若媒體如《蘋果》般盲目奉行金錢至上,或只為服務其老闆的政治立場,公器私用,漠視傳媒應恪守的原則而欠缺高風亮節,那樣便失去輿論監察社會的作用,而淪落為商品,失去傳媒的公信力。用高價購買的「爆片、爆相、爆新聞」並沒有考慮公眾利益,反而肆意侵犯他人私隱及人身自由,只着重揭露他人的私生活,甚至嚴重損害他人的聲譽,這到底是所謂的捍衞社會公義,還是摧毀道德、愚弄民眾?而此類新聞一般真偽難辨,以偏概全,譁眾取寵,但往往成為吸睛焦點,豈不是助長製造假新聞的風氣?
記協說要致力維護新聞自由及新聞操守,何不盡其本分,提升會員的專業水準,要求傳媒嚴格恪守專業操守和保持客觀報道,以改變現時製造新聞氾濫成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