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促修訂防火安全規章

【本報訊】澳門近日發生兩宗大廈火警救援期間電梯出現故障事故,多名市民在一個探討消防安全的論壇上,均促請澳門當局盡快修訂實施逾廿年的《防火安全規章》,賦予消防局有執法處罰的權力,並建議當局加強宣傳防火意識及逃生教育,保障市民生命財產。

消防局防火廳代廳長李龍傑稱,電梯故障會阻礙拯救,但非決定性因素,強調消防員一般以最惡劣的環境為基礎訓練,即使沒有電梯,消防人員絕對有能力徒步上高層展開拯救。他指,外國的雲梯車高達百米,但深入分析澳門實際情況及路面承受力後,當局購入最高七十米的雲梯車作輔助救援。

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稱,近日兩宗火警中的電梯都有運作證明,並做足安全保養,建議大廈業主會或管理公司向保養商了解,要求就事故提交安全檢測報告,防止事故再發生。

專家籲加強保養樓宇防火設備

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則指,應盡快修訂防火安全規章,以便建築業界在樓宇設計及建築物料的使用上考慮防火要求,現時高層樓宇已規定有兩個撲救點,且每十五層會設置防火層作逃生點,惟舊式大廈僭建多,須加強設備保養。機電工程師學會電梯及電扶梯部部長杜偉奇建議,實行電梯責任制,委託保養公司作責任人,相信會更積極進行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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