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今起開始發放。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在網誌表示,社會福利署今起開始發放高額長生津,由於生效日期將追溯至去年五月一日,合資格長者,即由普通長生津轉為領取高額長生津者,可一次過獲發去年五月至今年六月的差額及津貼,合共逾一萬四千八百元。而未領取過任何社會保障金的長者,今申領高額長生津,並符合指定資格,最多可一筆過獲發四萬八千多元。
羅致光在文中解釋,因社署更改系統需時,令高額長生津的生效及實施日期不一,對於安排令社會感到十分複雜,他對此感認同,但強調做法是合情理。若將高額長生津的生效及實施日期統一至今年六月一日,情況會簡單得多,但變相令符合領取高額長生津的長者「攞」少了錢,無法取得超過一萬元的差額。
他又指,未申請過長生津的長者,若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請,並能證明自己在去年五月一日開始或以後屬合資格人士,同樣可獲「補」發相應高額長生津差額及津貼。他舉例指,若長者本月申領每月三千多元的高額長生津,他們又早於去年五月一日至十八日期間已符合申領資格,由於可同時受惠於財政預算案建議獲發額外一個月津貼,故由計劃生效日期起計算,可一筆過獲四萬八千多元。如長者本身領取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年底前轉領高額長生津,同樣可獲發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