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投寄貴重物品遇上反口覆舌的官方部門,即使購買了保險亦無法自保。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郵政已訂明一般郵件的遺失或損毀最高賠償額為一千五百元,且已列明免責條款,市民根本難以追討。他批評,今次事件是香港郵政的行政出錯導致客戶損失,「咁佢聽你(香港郵政)講話可以claim(索償)保險先去再買過(貨品),之後你又話搵到,咁即係玩個客啫!」他認為郵政必須檢討郵件延誤或遺失的賠償政策,否則只會繼續失信於民,更難與私人速遞競爭。
羅少雄指出,郵政明知相關地區或國家不時有郵件寄失或延誤,理應向客戶闡明風險或提高收費,以防一旦遇事可作合理賠償。惟現時單以收費便宜吸客,最終只會弄巧成拙,更難說服市民使用其服務。根據香港郵政提供的資料顯示,一四至一七年期間,每年平均有一百卅件寄往南美洲的郵件出現延誤或遺失的情況。
今次事件亦暴露出香港郵政的服務不及私人速遞公司可靠,有知情人士指,私人速遞公司的追蹤系統是自家研發,其餘物流程序亦採一條龍模式,故能提供巨細無遺的物流紀錄。相反,香港郵政的系統依靠萬國郵政聯盟,其他物流程序亦須假手於人,故郵政收費雖平,但論穩妥性則遠不及私人速遞公司。
知情人士解釋,全球大部分國家或地區均屬萬國郵聯的成員,成員連接其郵件追蹤系統,以節省自行研究的開支,並能提供廣泛的郵遞服務。不過,當遇上部分國家或地區的成員不更新郵件訊息至系統時,系統便無法顯示郵件的所在地,市民亦無法追蹤郵件的去向。香港郵政回覆亦提及,系統無法顯示是因為郵件離港後的狀態由海外郵政機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