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意外受傷,可透過律師行向相關公司或車主提出索償。有保險界人士透露,十九座小巴的中間梯級屬法例要求,乘客因不習慣而絆倒受傷仍可提出索償,保險公司會因應實際情況批出賠償金額;惟小巴公司恐因此被增加保費。
香港保險專業人員總會會長張偉良指,中間梯級是法定新增配備,小巴司機有責任提醒乘客留意,並需謹慎駕駛,盡司機責任。若乘客因跣腳或分心跌倒,保險公司會按實際情況而決定是否作出賠償,一般市民可透過律師行向相關公司提告,一般需支付最少一萬元費用,而索償金額介乎四萬至五萬元。
張偉良稱,若小巴公司因中間梯級造成的乘客受傷個案增加,而令保險公司的賠償開支上升,則有機會增加公司或車主的保費,惟賠償需考慮多重因素,保險公司亦會搜證調查,所以一般情況下大幅增加保費的機會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