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研資助舊升降機換零件

近期升降機意外頻生,機電工程署正研究強制業主改善升降機安全,據了解初期會推出基金,資助業主更換升降機零件,長遠則考慮強制淘汰某個機齡以上的升降機。有立法會議員則稱,部分大廈升降機保養標書條文複雜,業主難以判斷升降機承辦商的專業資格,促請政府制訂承辦商標書參考指引。

現時全港六萬六千多部升降機中,逾半已運作廿年以上,而近兩個月發生的兩宗嚴重升降機意外中,涉及的升降機都運作了廿六、七年。政府早在二○一一年發出指引,鼓勵業主為舊式升降機加裝安全裝置,但指引並無約束力,至今只得五千多部升降機加裝安全裝置。

機電署最快下年設基金

據了解,機電署正研究強制業主進行工程以改善升降機安全,最快下個財政年度會先推出專為升降機而設的基金,資助業主為升降機加裝零件,以符合最新安全標準。長遠則會立法強制要求某個機齡以上的升降機加裝安全裝置,甚至更換升降機,劃界年期則要再諮詢。

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潘樂陶認為,強制換升降機的機齡可劃在四十年,因為一般二十至三十年機齡的升降機,透過某程度的保養和加強安全措施,已可達致安全,他認為政府最好立下決心,資助業主改善安全。

委員會的工會代表、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則擔心業界人手不足,他指近來本港升降機的安裝、優化工程,已令前線疲於奔命。他又說,升降機未必愈舊愈危險,有些用了四、五十年,仍然好穩陣,是否用機齡去劃線,強制業主加裝安全裝置,需要再斟酌。

議員促訂標書參考指引

此外,工聯會昨連同業主開記者會,曾擔任兩屆業主立案法團成員的業主李女士說,在招標升降機承辦商時,均依賴物業管理公司分析,但保養標書合約字眼深奧,一般小業主無從入手,「馬達整流器、橋廂地板,我哋小業主識條鐵咩!」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認為,政府應制訂標書參考指引,協助業主選擇合適承辦商,並將檢查每部升降機時間不少於九十分鐘的條文列入標書內。他指,業主以價低者得方式批標予承辦商,維修人員為壓縮時間,未能詳細檢查升降機各項零件及性能,令安全有隱患,有些維修人員甚至一日要檢查十八部機。他亦建議政府分階段補貼法團強制更換老舊升降機。

記者林祐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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