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特首又再亂噏無謂

特首林鄭月娥向來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不管是香港爆發虐兒個案後,她揚言要「救救孩子」,抑或為政府覓地起屋不力尋找下台階,於是轉移視線,批評環保人士以「代海出聲」來反對填海的論調,通通都是只求說話時的一時之快、過後全部無以為繼的例子,講到林鄭最新一宗逞一時口舌之快、亂噏無謂的例子,就不得不提香港記者在四川遇襲了。

話說林鄭日前到四川出席汶川地震十周年活動,香港作為震後對汶川捐款逾百億元的城市,理應獲禮待,不過事實卻相反,香港某電視台記者在當地採訪期間,遭自稱「老百姓」人士拳打腳踢,導致面傷手損,作為特區首長的林鄭可說面上無光,於是據她聲稱,在得悉事件後,即派人聯絡國務院港澳辦及四川省港澳辦要求徹查,未幾內地有關部門即找來兩名人士向被打記者握手道歉。林鄭返港後更不忘認叻,揚言「傳媒在外地及內地合法採訪,需要受到尊重」,好不威風。

不過,林鄭只是說一套做一套,雙重標準,得把口保護新聞自由,實際上即使漢奸黎去年在六四集會上,對正在進行合法採訪的東方記者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粗言辱罵恐嚇,特區政府都是大歎慢板,律政司拖拉十一個月,始終不將漢奸黎提告,就算東方六度去信質詢,律政司都是以虛話帶過或已讀不回,莫非林鄭認為「傳媒在香港合法採訪,就毋須受到尊重」?連同之前政治黑金案對漢奸黎不作檢控,如此明目張膽的包庇與接連放生,如果說當中沒有不可告人的政治交易,就實在令人百思不解了。

好心林鄭有些自知之明,別再亂噏無謂,免得淪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