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早前舉行嘅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民主派區諾軒曾喺Facebook上涉竄改另一候選人、新民黨陳家珮嘅宣傳品,其後陳就事件向區發律師信兼且到廉政公署舉報。根據陳家珮所提交嘅選舉開支,就上述事件交由身兼律師、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嘅律師樓負責,並花費咗五千五百元律師費。
陳家珮喺今次補選花逾一百八十萬元,每票大約為十四元七角,當中佢只須自掏腰包近六千元,餘款幾乎由新民黨包底,而該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同南區區議員林啟暉,分別贊助一萬七千元及約六千元。選舉開支當中,選舉廣告花逾一百四十萬元,包括小巴車身廣告、Fb廣告同其他網站嘅廣告等。
至於喺新界東補選落敗嘅立法會前議員黃成智,選舉開支用咗約七十七萬元,而佢只取得六千一百八十二票,即每票一百二十四元,相比佢喺一六年參加補選時嘅每票九十三元仲要貴。選舉開支中,花咗六十萬元請咗一間公司幫佢搞吓Fb嘅貼文同相、設計Banner同小冊子、草擬政綱同提供相關意見等,當中仲包括演講同辯論訓練。估唔到佢之前做咗咁耐議員,依家都仲要上堂學辯論技巧喎。
黃成智獲得兩筆各捐二十萬元嘅款項,分別來自佢弟弟黃成榮同家人黃秀群。鑑於佢得票率唔夠百分之五,得唔到政府嘅選票資助,扣除咗家人嘅捐款後,佢要畀多三十七萬元,如果計埋沒收咗嘅五萬元選舉按金,就要畀約四十二萬元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