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騙案飆升,不少市民因求職心切而誤墮陷阱。警方表示,今年首四個月共有四十八宗、共七十八人涉及求職受騙的舉報,騙款達七百八十二萬元,受騙款額更比去年全年總額高出六倍。當中最多為借貸騙案,共有廿宗涉款近七百二十萬元。有女事主為賺取一萬多元的佣金而提供個人資料求職,卻慘被騙徒假冒身份借貸,最終在收到銀行貸款還款通知時才驚覺損失近八十萬。
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勞工處昨召開求職騙案記者會,商罪科署理警司潘雲展表示,去年共接獲卅三宗求職受騙的舉報,有四十三人報案,損失額共一百一十三萬元。今年首四個月的舉報數字已較去年全年增加四成五,商罪科總督察譚詠詩解釋,警方今年年頭針對求職騙案採取執法行動,故受騙款額會較去年多,而今年首四個月警方拘捕十七人,牽涉七宗案件。
譚舉例指,今年至今損失金額最多的個案涉款近八十萬元,事主為一名廿六歲女士。她三月時於社交媒體見到求職廣告招聘匯款從業員,騙徒要求女事主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及住址證明等,並指有約七十九萬元公司匯款轉移到女事主戶口,要求她轉帳至公司戶口。女事主不虞有詐,匯款後收到銀行要求她償還貸款的通知,方發現受騙,女事主所轉走的款項原來是騙徒盜用她個人資料向銀行借貸,但騙徒已逃去無蹤。
借貸騙案中,亦有個案是騙徒誘使求職者以個人名義申請貸款。今年一月,一名廿五歲女子於社交媒體見到招聘廣告聲稱可「搵快錢」,騙徒要求女事主以個人名義為公司借貸,事後可隔月收到七萬多元佣金,公司亦會負責還債。女事主遂分別向多間財務公司借貸,更按騙徒指示,以信用卡購買價值十多萬黃金作投資。女事主將全數貸款及黃金交給騙徒後,騙徒逃之夭夭,她共損失六十四萬元。
譚詠詩補充,由去年一月至今年四月,有五成四報案人士年齡低於廿五歲,而高於廿五歲的則有四成六,她強調,無論男女老幼均有誤中求職騙案風險,需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