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早前就九一年及九五年發行的十元紙幣進行回收,澳門金融管理局昨日重申,回收期將於下周六(26日)結束,而兩款紙幣將不可再作為流通貨幣於市面使用。
金管局呼籲,持有這兩個年份發行十元紙幣人士,於回收限期前到相關發鈔銀行,即中國銀行及大西洋銀行兌換,否則期限屆滿後將不再回收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