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追全數275萬薪津 梁國雄被斥自取其辱

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等四人去年中因宣誓風波而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DQ),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上月以審慎運用公帑原則為由,決定四人需要歸還十九萬元至三十一萬元不等的金額,不過,梁國雄是唯一一人在限期前未有接納行管會建議,行管會主席梁君彥宣布決定展開法律行動,向梁國雄追討全數約二百七十五萬元的薪酬及開支,「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認為梁國雄被追回全數薪酬是「自取其辱」,又批評行管會當初決定不追討四人全數薪酬是錯誤決定。梁國雄回應稱短期內會回信予行管會解釋,又聲言自己「無錢」,「如果你(行管會)要追到我破產,你就繼續做啦」。

行管會去年曾發信追討梁國雄、羅冠聰、自決派劉小麗及姚松炎四人合共一千二百萬元的薪酬及開支,但於上月,行管會稱經考慮政府回覆及法律意見,加上了解到四人可能提出抗辯理由、成功追回款項機會、繼續追討招致法律費用等因素,因此四人需要歸還金額為十九萬元至三十一萬元不等,據悉梁國雄及羅冠聰需要分別交還十九萬元及二十萬元,而姚松炎及劉小麗各要交還三十一萬元。

梁君彥:原只追預支款項

行管會昨早舉行閉門會議,梁君彥於中午會見傳媒指,姚松炎及劉小麗確認接受行管會建議並已歸還所有款項,而羅冠聰亦回覆指會在今日限期前交還所有款額,唯獨梁國雄未有接納建議,故行管會決定展開法律行動,追討約二百七十五萬元的款額,涉及議員薪津、職員開支、預借款項等。

梁君彥形容,梁國雄對行管會「不瞅不睬」,而行管會追討薪津是有理據,之前是因嘗試達成協議而只追預支款項,但因對方不接受而行管會已別無他選,只可以用法律解決紛爭。

身為行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李慧琼力撐行管會全數追討梁國雄薪津的做法。她解釋,梁國雄被DQ將近一年,過去一段時間不斷信來信往,行管會亦曾提出法理情兼備的建議,但梁一直沒有回應及還款,故行管會決定追討全數公帑是理所當然的做法。

梁國雄稱將委律師回信

行管會成員、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稱,泛民已經在會上清楚表達立場,認為急於花公帑去追討梁國雄薪津是鹵莽做法,最穩妥做法是等待相關案件結束才展開追討,重申行管會今次決定並不理智。

梁國雄於下午回應被行管會追討全數約二百七十五萬元一事,稱自己仍就被DQ的案件作出上訴,或有機會恢復其議員資格,批評行管會即時作出追討的做法並不合適,將會委託律師於短時間內回信。他又質疑行管會「一時一樣」,當時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宣誓覆核案件終極完結後,立法會才展開相關追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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