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被告「阿T」曾祥欣被外籍主控官Richard Turnbull盤問,雖堅稱是死者問他借款五百萬元在先,他認為死者騙財,遂先發制人,一度與另外兩名被告計劃打劫死者。不過,控方指實情是阿T欠下死者五百萬元,因此阿T有五百萬個理由殺害死者。阿T否認與死者有債務糾紛。阿T在警誡口供聲稱,與其餘被告談論扑暈死者、殺人分屍只是講笑,控方質疑哪有正常人用這些話題講笑,阿T說:「你咁講,我哋係一批唔正常嘅人囉」。
阿T接受Turnbull盤問時承認,他只是DAN6單位的租客,卻向住在DAN6單位的人謊稱是業主。至於他做借款中介及網上買賣賺到收入,卻從無向政府交稅,阿T解釋他的收入不是工作得來,不用交薪俸稅。Turnbull指阿T為人絕不誠實、擅長講大話,更懂得用講大話的「技能」賺錢,阿T對此直認不諱:「我會用呢啲方法搵錢,我同意呀」。
Turnbull指阿T與死者合作做生意時有爭拗,阿T欠下死者五百萬元,案發前數天死者不斷致電阿T追債,但阿T「飛線」拒絕接聽死者來電。阿T否認欠死者五百萬元,重申由始至終都是死者問他借錢。法官問阿T,為何事發後他致電死者未婚妻郭琪恩,表示已準備五百萬元本票叫對方前來領取?阿T解釋,當時他與郭通電話所說的都是大話,目的是打探對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