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首被告「阿T」曾祥欣昨出庭自辯,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一方盤問時指,阿T除說過殺死者可獲得組織「There」二千萬美元賞金外,也吹噓殺死前特首梁振英可獲得一百萬美元。阿T承認梁振英在「There」的懸紅名單當中,但他只是講笑稱梁價值一百萬美元,無說過殺梁。阿T另承認「There」會議時談及炸毀香港三條過海隧道、成員之間通訊靠外太空衞星及可控制原子彈等,但這些說法都不是他提出,並說:「根本成班人喺度飲酒吹水,冇人當真,根本做唔到。」
阿T早前作供,承認說過死者「阿J」張萬里價值二千萬美元,自己價值五千萬美元,同在「There」懸紅名單的教宗及美國總統則價值差不多幾百億美元。代表阿K的大律師徐福亮昨盤問時指,阿T其實說過殺死阿J可獲二千萬美元,阿T否認。徐指阿T甚至說過殺死梁振英可獲得一百萬美元,阿T澄清:「我淨係講過佢(梁)價值咁多,冇講過殺咗佢。」且他只是講笑。
阿T的警誡口供提到家中案發前已存放哥羅芳,案發當日落街再添購,法官查問他平時是否經常使用哥羅芳,阿T解釋,曾用哥羅芳黏合家中的亞加力膠書架。阿T聲稱當日無計劃在單位打劫阿J,法官追問既然如此,為何急去買哥羅芳?難道要製造很多書架?阿T解釋,當日有人提議整暈阿J後打劫,購哥羅芳是「Standby(準備)」,但他忘記是誰提議。
徐又指,阿T與阿K於三年前的萬聖節在蘭桂坊相識,翌月阿T游說阿K向財務公司借款,無財困的阿K向兩間財務公司借了約十四萬元,阿T將大部分借款拿走,只剩三萬元給阿K。阿T聲稱在財務公司識人,可刪走借貸紀錄,着阿K毋須擔心還款,但翌月阿K便被財務公司追債,阿T仍叫阿K不用擔心,他有辦法處理。
阿T否認詐騙阿K,強調阿K是自願借款,又否認游說阿K辭退港鐵工作,他指阿K辭工只因曠工。他承認有叫阿K隨他一齊賺錢,甚至直接告訴阿K「有機會掂到啲偽造文件嘅嘢」。他指幫阿K投資的是阿J,但阿J已死去,因此阿K收不到投資回報。
徐又指,阿T款待阿K及特赦證人「小草」何菱瑜到澳門旅遊入住威尼斯人酒店,又帶二人到家鄉廣東梅州,又向阿K提供免費住宿伙食,皆因他想用金錢操控阿K做他的跑腿,阿T不同意。
徐又指,阿T自案發前兩三個月,持續向阿K及小草提供混有不明粉末的酒精飲料,二人飲後昏迷、頭腦不清醒甚至失去時間觀念,阿T對此矢口否認。阿T承認,阿K雖知道有時要做出非法勾當,但阿K不接受做出殺人放火的事。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