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符合判決精神 懲教署須訂新策防濫用

【本報訊】代客探監兩名被告終院上訴得直,法律界人士指裁決令可探監的「朋友」定義「闊咗好多」,認為懲教署應相應訂定新政策,令探監安排既符合終院判決精神,又可以有效阻截不良人士與還押犯接觸。其中一名上訴人的代表律師就指,裁決可說是肯定了「代客探監」合法化,懲教署須盡快更新探監指引。

議員:料不會對署方保安有威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判決令探監「朋友」定義擴闊,但探監者仍不能是「白撞」及需犯人願意接見,終院既有判決就應尊重,又指既設探監制度,就應切合犯人需要,判決只是擴闊了探監人士類別,理應不會出現濫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判決不會對懲教署保安造成威脅,因探訪者根本無法接觸被囚人士,即使或有人質疑受僱探監者可與囚犯有所密謀,但懲教本身有相當好的保安制度,如錄影和錄音探訪見面,故不會存在濫用。

方便探監者 為在囚者提供支援

涂續稱,不少人因不同情況不便探監,認為有關服務可提供多些探訪,讓在囚人士獲心理支援,有助更生改過。終院判詞屬技術性,亦有權威性,普通法精神下因同類情況被定罪或候審人士,可根據此案例提出上訴。

據資深懲教人員稱,按現時規定只有親戚及朋友可探監,但究竟一個人是否「朋友」確實難以介定,如有懷疑,舉例非法入境者剛偷渡來港,就聲言會有幾個「朋友」探監,懲教人員便會「問多少少」,若對方「根本完全講唔到」,則未必容許將該等「朋友」列為探監者。終院是次判決後,相信部門會研究判詞再作安排,而部門已有保安措施,暫不會出現大規模濫用,對前線人員影響亦料不會太大。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