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罪行高踞不下,入境處更發現有人假結婚、真生仔!入境處在二○一二年十一月至今年三月期間,檢控了四十九人以假結婚手法來港產子,其中二十八人是香港人,專門飾演「丈夫」角色,其角色除了結婚外,還要「包生仔」,即以假結婚,為假妻子取得在港分娩的確認書。另外,過去三年入境處調查懷疑假結婚的逾千宗案件,共拘捕了三千零十人,當中二百九十六人被檢控定罪。被定罪人士包括有中介人和假結婚者,絕大部分人被判監禁,刑期由四至二十四個月不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書面回覆指出,為防止透過假結婚以單非身份來港產子,入境處在二○一二年十一月成立專責小組,專門向私家醫院索取內地孕婦預約分娩紀錄作分析調查,以打擊內地孕婦循「假結婚」途徑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
截至今年三月,該小組已檢控十五名內地孕婦,二十八名香港丈夫及六名中介人。局方指,若涉及假結婚個案一旦確立,不論涉案人士有否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境處都可宣布其香港身份證無效,並有權遣送離境。
消息指出,被捕的港人「丈夫」年紀大約為三十多歲至五十歲,較少為年輕人和年長人士,主因是避免與生育年齡相差太遠而引起懷疑。而二○一五、一六及一七年三個年度中,入境處共調查了一千五百四十二宗懷疑假結婚個案。
單程證審批方面,保安局回覆指,單程證是內地有關機關製發的證件,其受理、審批及簽發屬於內地當局職權範圍;特區政府認為沒有需要和理據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和審批工作。
局方又指,根據《基本法》規定,內地居民不論以何種事由要求來港,均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所在地區的有關機關申請辦理批准手續,並須持有有關機關製發的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