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本港發生佔領行動期間,有佔旺人士被指於同年十一月廿五日在亞皆老街一帶阻礙執達主任和警方執行法庭禁制令,事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一名一直缺席聆訊的答辯人劉鐵民,早前被法庭發出拘捕令,他已於上周四(3日)被帶上法庭。案件昨進行第四次審前覆核聆訊,劉首次應訊,法官決定如期於下周二(15日)開始審理這宗案件。
劉鐵民昨由一名義工陪同出庭,並透露目前正申請法律援助。法官指,劉獲批法援的機會頗高,本案將於下周二開審,法庭在第一個星期會先處理承認責任的被告,預計到第二個星期才開始審訊不承認責任的被告,若劉承認責任會相對簡單,但即使劉不承認責任,相信劉仍有足夠時間與法援署指派給他的律師商量。法官敦促劉盡快與法援署商討,更特別詢問劉下次聆訊日期、時間和地點,要劉逐一回答。
本案原有十七名答辯人,其中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與另一答辯人歐煜明已認罪,鄭於去年三月被判即時監禁三個月,已服刑完畢,歐則被判監一個月但獲准緩刑一年,另加罰款一萬港元。餘下十五名答辯人中,有十人已表示會認罪,餘下五人選擇不認罪或尚未表態,當中包括劉鐵民。
案件編號:HCMP 293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