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金跪低收場 大和解喪失底線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港府早前信心滿滿,誓要向四名被剝奪議員資格的反對派政客追討逾千萬薪酬及開支,結果卻虎頭蛇尾,跪低收場,大長反對派志氣,大滅建制派威風。

包括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及羅冠聰在內四人被追討薪金及開支,完全是咎由自取。他們有份在宣誓環節「加料」,散播仇視國家、不尊重憲制的訊息,最終被法庭褫奪議員資格。由於法庭判決四人被取消議席是追溯至前年十月十二日,即本屆立法會開場的第一天,意味着四人從未當過一天合法的議員,所獲一千多萬元薪金及開支自然也是非法所得,立法會行管會向四人展開追討行動,可謂有理有據,合情合法,同所謂「政治打壓」根本無關,有人揚言賴死不還,更是暴露其無恥本色。

然而,正當各界對港府罕見展示「強硬」態度刮目相看之際,當局已呈現「鬆軟」之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正式宣布,放棄追討行動。究其原因,據說是當局考慮到四人會尋求司法覆核,官司結果難料,加上相關法律費用高達「八位數」,因此繼續追討可能得不償失。不過,為了挽回立法會的些微顏面,當局指四人僅需交還約十九萬至三十一萬港元,此案就可以一筆勾銷,這和他們本來應交還的平均每人約三百萬元,根本不成比例。

事實上,宣誓「加料」事涉大是大非,追討薪金則關乎納稅人利益,立法會理應堅持到底,即使需要打官司也在所不惜,怎能輕易放棄呢?難道因為有人賴帳,債權人就毋須追討了嗎?難道因為對方威脅司法覆核,當局就害怕了嗎?難道因為官司費用高昂,就不要法治了嗎?難道立法會為了「審慎理財」,就可以放棄原則,大和稀泥了嗎?

誰都知道,港府甚麼都缺,就是不缺錢,放棄追討的表面理由根本不成立,當局之所以不惜踐踏法治,大慷納稅人之慨,真正原因是落實所謂「大和解」。早前港府高官已高調揚言,有關四人薪金將作撇帳處理,既然港府已向反對派伸出橄欖枝,立法會自然不想枉做「惡人」。

為了「大和解」,港府已沒有底線可言,包括放生政治黑金案、拒絕檢控黎智英涉及的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早前林鄭月娥更不避嫌疑出席反對派黨慶活動並捐款,令人側目。司法機構對「大和解」心領神會,不僅對暴力衝擊政府東翼前地的雙學三子網開一面,更確立「違法達義」的合法性,為最終放生佔中大案埋下伏筆。

「人妖顛倒是非淆,對敵慈悲對友刁」,這就是今日香港現實的寫照。可以見到,反中亂港之輩被捧為英雄,盡忠職守的警員則紛紛獲刑;這邊廂立法會主動放棄追討政客薪金,那邊廂捲入UGL案的前特首梁振英則被反對派追殺得狼狽不堪,反差是多麼強烈,對比是何等鮮明!事實又一次證明,「反中亂港有錢途,愛國愛港無好報」,是回歸二十年來的香港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