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不向「DQ四人組」追討總數約一千二百萬元的薪酬及開支,特區政府混帳莫過於此。四人宣誓時欠尊重固然胡鬧,政府當日信心十足揚言要追討四人欠款,到頭來卻因為諮詢法律意見,認為「DQ4」有非常強的抗辯理由,政府能打贏官司的理據相當薄弱,法律支出隨時再燒過千萬元公帑,於是採取撇帳,放棄追款。政府樂於做一輪大龍鳳後,慷納稅人之慨來明益反對派,因為能替林鄭的「大和解」加分,任得你鬧爆「有頭威,冇尾陣」。
在香港,反中亂港何止有前途,更大有錢途,不但逾千萬元欠款都可以一筆勾銷、獲林鄭豪捐三萬元,日前更有建議增加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當中職員開支組成部分參照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雖然尚要諮詢全體議員意見,不過又有幾多議員會反對得到更多開支撥款?換言之,政府不但放生焚燒《基本法》的人入議會,更讓其聘請反中亂港者當助理,如今更可以加人工,再多袋些公帑,與政府對着幹的搞事派反而錢途無可限量,實在諷刺。
特區政府中的港英餘孽對反對派的愛護,已經寫在牆上,除了以司法保護傘包庇漢奸黎,讓他在政治黑金案、違法佔中、刑恐東方記者中多次獲放生,更在漢奸黎財困之時,不惜以不同名目,明裏暗裏擔任起另類金主角色,無微不至地照顧一眾小漢奸,香港人卻一再被當成大水魚,不可謂不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