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警員指稱在當值逾廿小時後休班時駕車,因打瞌睡致車輛失控撞壆,他棄車逃去。當警方上門調查時,男警找妻子「頂包」充當肇事司機,以保警隊仕途,最終因有拍得事發經過的車Cam片段流出,而揭發事件,男警員及警嫂齊齊惹上官非,二人早前在西九龍法院認罪。男警昨日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一千元,另外他早前亦被法庭頒令,需向路政署賠償近七千五百元維修費;其妻則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卅七歲男被告張振豪(卅七歲)及卅八歲女被告李瑩瑩(卅八歲),同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男被告另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
裁判官判刑時指,男被告因一時愚蠢在案中作出錯誤決定,令他留下案底,影響家庭經濟,更禍及妻子,亦令他在警隊工作十五年的努力全付諸流水。裁判官指男被告在案中罪責較重,但考慮他已被收押十四日,遂對他及女被告判罰社服令。
辯方昨求情時,呈上女被告的求情信,指她案發後一度埋怨丈夫,惟丈夫遭收押後,她才感到心痛。她稱讚丈夫富正義感,一心想在升職後,為二人現年五歲的兒子提供更好生活。女被告又自責未有考慮丈夫或因警隊工作而過度疲勞,仍買車相贈,而引發本案,令丈夫由盡責警員淪為階下囚,自覺難辭其咎。辯方表示男被告服務警隊多年,原有機會晉升,因一時愚蠢犯案,現已前途不保。
案情指,一輛私家車於去年七月廿五日清晨六時,在黃大仙龍翔道東行線失事,撞毀路邊圍欄及交通燈箱。交通警扺達現場,只見一輛空車,警方一小時後,到肇事車輛登記車主報住的紀律部隊宿舍調查,女被告承認是肇事司機,男被告則報稱是乘客。惟當晚有報章網站上載相關的車Cam片段,顯示該車肇事司機是一名男子,車上無乘客,兩被告翌日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KTCC 4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