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首被告「阿T」曾祥欣的友人唐景成作供,唐稱曾祥欣案發前問他在哪裏購買哥羅芳,案發後又在台灣多次打長途電話問他借錢,並透露「喺香港啪咗個人」,他理解即是殺了人,但對方語氣太輕鬆,令他以為是講笑。次被告「阿豪」劉錫豪的跳舞徒弟則供稱,案發後劉向他承認「做咗件好錯嘅事」。
前年三月案發時在深水埗黃金商場任職售貨員的唐景成,於一四年佔領行動認識首被告,警方事後以涉嫌串謀謀殺罪名,一度將唐拘捕。唐供稱,首被告不時找他買電腦產品,又曾多次帶次被告及第三被告「KK」張善恒到其店舖,故與他倆見過面。
唐稱,前年二月,首被告致電問他可在哪裏買哥羅芳,他答不清楚亦無追問因由。同年三月十日下午,三名被告拖住一個行李箱、一袋衫及手提電腦到其店舖,首被告稱要去台灣,要求借用他店內的打印機印入台證。當晚他們要求他幫忙電召客貨車到機場,臨別時他問首被告「做乜咁突然去台灣?」對方答去旅行。
自同月十七日,首被告多次在台灣致電唐,問他借數千元,但唐指當時已破產故拒絕。有次他從電話背景聲,認出次被告的聲音形容「阿T係戇×仔」,電話中有人提及「用水泥埋咗條屍」、「用風炮都搞唔掂」、「噴咗空氣清新劑同香水」,但他認不出這些話由誰說出。
首被告在電話中又表示短時間不會回港,更說「佢哋喺香港啪咗個人」,唐理解即是殺了人,但對方語氣太輕鬆,他以為說笑而沒追問。同月廿八日,首被告再致電問唐借錢,唐拒絕,對方要求唐到旺角先達廣場找一名叫「爸爸」的人取六千元後再匯款到台,唐答應,後來沒聽從。
控方亦傳召次被告的跳舞徒弟張亦烜作供。張稱,前年三月五日(案發翌日)次被告赴新加坡參加機械舞(Popping Dance)比賽,他隨行觀賽,在酒店觀察到對方神情失落靜默寡言,「好似諗好多嘢」,次被告曾說「我做咗件好錯嘅事」,張追問何事,對方不肯答。次被告回港後致電問張借兩萬元,張沒答允;次被告後來又問張有否製假護照途徑,他答無。次被告的律師則指,次被告只是說自己「捲入一件好大鑊嘅事」。張同意聽到類似說話。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