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梁天琦繼續自辯並接受控方盤問,他稱從無計劃使用武力,當時只是想聲援小販,保護本土香港文化及市民,只是最後壓抑不到憤怒。不過控方引述本民前在案發前一天已在「面書」貼文,以「本土特色 勇武捍衛」呼籲市民到旺角聲援小販,顯示該黨早於當天已決定勇武捍衞小販,而非梁稱當晚仍未有決定。
梁天琦昨供稱,他在案發後有繼續就社會運動進行不同工作,例如訪問及赴海外進修,其後則回港準備本案審訊。他提到在亞皆老街襲警一事,稱自己反思後想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想到如自己不想被人暴力對待,亦不應以同樣方式對人,他對於自己確實傷到人感到非常抱歉。
控方盤問梁時指出,梁與其他在場人士曾以粗言穢語責備食環署職員。梁回應時只承認記得有用市井之言說「走啦,×街」,但控方播放相關片段後,梁承認當時確有說「×你老母」。控方又指,食環署職員並無拘捕小販。梁則供稱,當時覺得職員準備執法。控方質疑他此想法是否屬武斷,梁回應指,案發前數天食環署職員在深水埗曾拘捕小販,故當時相信他們將會執法。
梁曾供稱的士被困砵蘭街時,黃台仰以擴音器呼籲市民讓路警方進場調查,但控方昨指,從片段所見,黃非但沒叫市民讓路給警方,更叫警方離開。梁天琦指,當時無留意黃的呼籲,但他看片段後確認黃有叫警方「挾住尾巴走」,有群眾及穿本民前衞衣人士更用武力阻止警方走近的士,但梁不同意當時社會安寧已被破壞。控方指梁就的士事件之供詞歪曲事實,意圖顯示本民前有配合警方,梁不同意。
梁天琦同意控方指,當時有小販無牌擺賣、有人阻街及對警方使用武力等均可能犯法。控方質疑梁為了保護本土文化及不讓警方驅散人群,是否即使犯法仍覺正確?梁直言確有問題且有被檢控後果,但他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以他認知,農曆新年無牌小販擺賣不會被捕是坊間不成文默契。至於阻街及武力推警方,梁稱黃台仰叫「3、2、1、去」後,他確有衝向警方及在亞皆老街襲警。
控方則指,梁明知其武力行為不正確仍這樣做,質疑是否就是所謂「違法達義」,梁稱不是。控方又指,本民前在案發前一日的「面書」網頁貼文,以「本土特色 勇武捍衛」為題,呼籲市民到旺角聲援小販,顯示該黨早於當天已決定到朗豪坊勇武捍衞小販,而非梁供稱當晚仍未有決定。梁回應稱,他自己可能記錯其黨決定支援小販的時間,但發聲明前他並沒看過。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