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健身等消費擬設強制冷靜期

【本報訊】政府擬就個別行業的預繳式消費設立強制冷靜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表示,不會一刀切在所有行業設立冷靜期,只會按消費者委員會建議,針對部分投訴多、金額大及採用高壓推銷手法的行業,如美容、健身等,就設計銷售及服務合約訂立法定冷靜期。大部分政黨均歡迎建議,惟部分商界代表擔心冷靜期會影響企業運作。美容業更狠批政府此舉是刻意製造標籤效應,讓整個業界背負「黑豬印」極不公平,堅決反對建議。

多年前消委會圖修訂失敗

預繳式消費過去曾引起不少爭議,如消費者購買大量及長年期的美容療程或健身課程後,商戶突然結業,令不少消費者蒙受損失。消委會早在一○/一一年度就《商品說明條例》修訂進行公眾諮詢時,倡議按行業設立三至七日不等冷靜期,以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不過,政府當年不敵商界反對,終放棄將冷靜期加入條例內。

事隔多年,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昨表示,早前收到消委會就冷靜期的研究報告,正計劃立法強制訂立冷靜期,會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框架,並進行公眾諮詢,期望今年內展開相關工作,又指所有行業實施冷靜期是不切實際,或對整體營商環境造成負面影響,故暫只為部分行業立法。而消委會今日將會公開冷靜期的研究報告。

政黨表歡迎 商界憂礙運作

民主黨及民建聯均歡迎政府設立冷靜期,民主黨更建議冷靜期應最少有七日,並期望商經局盡快提交立法時間表。不過,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指,現時已有法例監管不良營商手法,質疑設立冷靜期的需要性,擔心影響企業運作。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批評,政府就個別行業設立冷靜期是製造標籤效應,認為美容業的投訴僅集中在極少數商戶,惟政府的決定卻要整個業界背負「黑豬印」極不公平。他又指,政府應就預繳式消費訂立清晰的退款條件,較設冷靜期更能協助商戶及消費者解決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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