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去三年合共有一百零七名警務人員,被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拘捕,當中七十八人是在休班期間涉案被捕,佔整體七成三。以去年計,被警隊拘捕的正規警務人員中,兩人涉店舖盜竊,而涉雜項盜竊、詐騙、傷人及嚴重毆打、刑事恐嚇則各有一人。
二○一五至二○一七年,每年分別有十九、卅四及十八名正規警務人員被警方拘捕,當中分別有十五、廿一及十五人涉嫌干犯警隊定義為罪行性質屬較嚴重的刑事案件,這些案件一般由刑事調查單位處理。同期,分別另有十六、九及十一名正規警務人員被其他執法部門,如廉政公署及香港海關拘捕。
警隊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問題時指,非常重視警務人員的誠信管理,為進一步提升誠信管理,去年二月成立由助理處長(服務質素)主持的「誠信管理特別工作小組」,檢視現行誠信管理制度及研究優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