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案三名被告於死者去世後前往台灣,「小草」何菱瑜亦一起同行。她供稱她原本不願離港,但怯於首被告曾祥欣威嚇,對方聲稱有長輩任職「高級警官」,可以將整件事推到她身上,首被告又取去她的護照,她才迫於無奈同行。結果她在留台數星期後秘密聯絡到男友。男友赴台並帶她報警才得以返港。
何指,第三被告張善恒在三月八日告訴她要爆水泥取回屍體,叫她勿返回該單位。但她因要向首被告索取八千元薪水,還是決定在九日返單位,但首被告指要翌日才可支薪。至十日下午她又收到第三被告來電,首次問她會否跟他們去台灣。她起初表示拒絕,但首被告在另一端聞言便搶去第三被告的電話「游說」她。
何說:「佢(首被告)係咁講如果我留喺香港會好大鑊……,如果我唔走嘅話,佢同佢uncle可以將所有嘢推落我度。佢話佢uncle係高級警官,有能力干預件事。」
何聲稱她以往曾跟首被告往日本公幹,之後護照便被首被告保管。她因此約了各被告於十日晚在深水埗見面,希望取回護照。三名被告其後乘客貨車接她,着她「上車先再講」,結果她被送到機場。臨上機前,她終致電男友講述幾日內殺人藏屍之事,說要潛逃台灣,但男友聽罷不相信。主控官問她離境時護照既已到手,為何不伺機逃走?她解釋稱因當時被告一直在她身旁。
何表示與三名被告留台數星期,被告仍有討論殺人及處理屍體之事。她其後成功秘密致電男友,告訴男友她身處地方,男友即赴台找她,並陪她到當地警局報案。她在四月十一日與男友返港,落機即被守候的香港警察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