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午討論公眾龕位的新配售安排,包括建議新配售龕位設廿年後需續期的安排。對於當局未明確表示日後無續期龕位的先人骨灰最終如何處理,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表示,若當局自行撒灰,是對先人不公平和不敬,市民不會接受,又認為新措施無助公營骨灰龕位流轉。
當局建議由今年年底配售公營龕位開始,龕位將設廿年存放期限,之後每十年續期,若期滿後一年半內仍無人續期,食環署會移走骨灰,並記錄最終處理方式和地點。
業界估計政府將無人續期龕位的骨灰撒在紀念花園,可能是其中一個處理方法。不過,吳耀棠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如無後人續期,政府便自行撒灰是對先人不公平和不敬,市民不會接受,質疑政府沒諮詢便強迫市民接受,且措施無助公營骨灰龕位流轉。他認為長遠應增加龕位供應。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任國棟亦對新措施成效有保留,他指龕位現已不足,但措施最快要廿年後才有效果,短期內對增加龕位流轉效用不大,根本不能解燃眉之急。他認為政府應考慮提供骨灰轉化晶石服務,給市民多一個選擇,並讓市民慢慢接受將晶石放在家中,減少佔用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