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男警長於休班期間,疑指控一名已婚男子涉及港鐵非禮案。警長把男子帶返旺角警署期間,涉嫌向對方多番恐嚇,又指對方將前途盡毀。之後警長口風一轉,又改稱認為男子是「好人」,可交「罰款」了事。男子最終在警署附近支付一萬元「罰款」予警長,當作破財擋災。惟男子事後回想,卻覺得事件如街頭騙案,遂報警求助。被捕警長事後被控勒索及盜竊兩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涉案四十九歲被告張偉基,被控於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以恫嚇方式要求男事主X交出一萬元,並盜去X的一萬元。
X昨在庭上供稱,案發下午六時,他乘港鐵在太子站轉車,期間,身穿便衣的被告在月台向X出示證件套,套內的紙上有類似警徽標誌。
被告聲言目擊X曾在地鐵內非禮一名穿黑裙的女子,兩名同袍亦目擊過程,而該女子正被帶往警署備案。X當時連番否認非禮,但被告仍要求把X帶返警署,並取出手銬謂:「呢度咁多人,你都唔想咁肉酸上手銬,乖乖跟我返差館。」X遂依言。
途中,被告又向X稱:「拉非禮好平常,我尋日先拉咗個醫生!」X要求勿去警署,被告未有理會,反而威嚇:「聽日你邊度都唔使去,你準備上庭啦,通知你公司、老闆,將呢件醜事揚開去,到時你無前途啦!」X遂反駁,若被告看錯,自己便「死得不明不白」。
由於被告一口咬定X有非禮,X改變解釋方法。X稱假若自己真的有非禮,便會向該女子致歉,又向被告游說:「你當差咁多年差,應該睇得出我係好人,可唔可以用第二個方法放我走」。法官此時在庭上警告X,相關作供或會招致刑責,X一度稱思緒混亂,但最終決定繼續作供。
X續指,被告當時查問「有冇錢?一兩萬都有啩?」當X回應有一萬元時,被告便稱要向X收罰款:「我都覺得你係個好人,不過又唔可以就咁放咗你」。X遂到銀行提取一萬元並交予被告,被告收錢後表示:「呢啲當係罰款,唔好畀我再見到你」,然後着X離開。X庭上堅稱未有做錯事,交「罰款」當是破財擋災。惟他回家與妻商量後,覺得「成件事好似街頭騙案」,翌日到警署報警。
案件編號:DCCC 11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