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官准律政司修正案情

【本報訊】在二○一四年發生的佔領行動,期間佔旺人士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執達吏及警方清場,事後有十五人被控藐視法庭,案件昨於高院再作預審。早前本案提訊時揭露,律政司繼三年前未有在限期前遞交排期通知書,險令案件撤控後,控方再度「甩轆」,誤將其中一名答辯人陳子勳的案情陳述書夾附另一答辯人的案情,律政司當時向法庭申請作出修正,但遭辯方反對,法官昨日決定批准律政司修正案情的申請。

法官指,律政司於一五年十一月重新入稟興訟時,犯下夾錯案情的錯誤,但前年已通知陳子勳,陳應有足夠時間準備其案情,事件未有對陳構成不公。

翁耀聲拒認罪 正申法援

另外,法庭昨日處理其中四名答辯人的事宜,其中三人沒聘律師代表,當中黎宇聲表示將承認罪責;翁耀聲表示不會認罪,他申請法援的手續仍在進行中。上次缺席到庭的文伙安亦表示不會認罪,亦不打算聘請律師抗辯,但法官建議他盡快請律師。法庭將案押後至四月廿三日再訊,以跟進翁、文二人的聘請律師情況。至於一直缺席到庭的劉鐵民,律政司表示將會對劉「作出一些申請」。

本案已定於五月十五日開審,預計審訊四十天,十五名答辯人中,之前已有七人表明認罪,連同昨日的黎宇聲,擬認罪的人數增至八人。

案件編號:HCMP 2917-29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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