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控警非法禁錮 六月開審

【本報訊】去年七月一日領導人訪港期間,香港眾志及社民連原定計劃當日早上,由灣仔出發前往七一升旗禮抗議,期間遭一批人士襲擊,現場警員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帶上警車並鎖上手銬,之後帶返警署,據稱有警員曾向黃表明無意拘捕。黃之鋒指稱警方沒有計劃拘捕下,強行把他鎖上手銬,已屬非法禁錮及濫用警權,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隊索償四萬五千元,審裁官昨日安排本案於六月七日正式開審。

被告人反對轉區院審理

案件昨開庭再訊,黃之鋒獨自到庭應訊,被告人的代表昨反對將本案轉介區院審理,黃則對於是否轉介沒有意見,審裁官遂安排本案繼續留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審裁官問黃:「你識打o架嘛?」黃稱他已準備好審訊,審裁官遂排期於六月開審,並安排本案於五月九日再作預審。

案件編號:SCTC 2657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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