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獨居人士輪候公屋時間比一般人長,後生仔分分鐘等到白頭!有團體調查發現,非長者單身人士的輪候公屋中位數超過五年,更有不少輪候超過九年或以上,上樓遙遙無期。房屋委員會早年修訂以年齡因素作為分配公屋準則的重要考量,令年輕單身者頻頻被插隊,惟其惡劣居住環境苦況就不獲理會及被漠視。團體期望房委會重新檢討單身人士輪候公屋計分制度,取消限額並為獨居人士貧困居住生活環境提供額外分數。
現年三十歲的文先生,由二十歲開始輪候公屋,十年仍未上到樓。他表示,每年均有參加房屋署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但都未被抽中。他早在十六歲時展開獨居生活,做過露宿者住天橋底、租住過樓梯底士多房和劏房,現居於佐敦一個六十餘平方呎套房,月租連水電費約四千八百元,佔他月薪約八千四百元超過一半。加上他早前因工受傷,無法搬動重物,現只能做「輕工」影響收入,生活更加拮据。
文估計要繼續輪候十年或以上才可上公屋,坦言感到「好絕望,唔知自己有冇咁長命。」他又批評目前的單身人士輪候公屋制度對較年輕的單身人士不公平,「(輪候人士)一過四十五歲就加六十分,但我就等咗咁耐,一個月先加一分。」
社區組織協會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三月,抽樣訪問一百一十九名居於不適切居所的非長者單身人士,結果發現有四成五受訪者居於劏房、一成七人居住在板間房或梗房、一成五人住在籠屋或床位,一成人居於單身人士宿舍。受訪者的單位呎數中位數為六十平方呎,只有一成五人居住的單位有一百呎或以上,卻有近兩成人住在廿平方呎以下。
結果亦顯示,有近七成受訪者已申請或剛入表申請公屋,他們的輪候年期時間中位數為六十四點五個月,即超過五年,更有一成六受訪者已輪候超過九年或以上,仍未上樓。
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指出,房屋委員會在二○一四年十月通過修訂配額及計分制後,將每年配額上限增加至二千二百個,申請時年齡每增一歲加九分、年屆四十五歲申請人一次性加六十分,但只增加每年最多二百個公屋配額,並將計分制進一步修訂至以年齡因素作為分配公屋準則的重要考量,漠視一眾單身人士的住屋需要,輪候者上樓無期,提出加入單身人士生活環境為計分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