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政治交易毀法治 魔鬼藏在細節裏

「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毛澤東這一經典論斷,至今依然有強烈的現實意義。香港之所以群魔亂舞,妖孽為患,正是因為特區政府畏首畏尾,一味妥協,尤其司法機構執法不公,包庇邪惡,更是導致法治淪喪,禮崩樂壞。

自毀法治 自我暴露

魔鬼藏在細節裏。林鄭月娥上台後不斷鼓吹「大和解」,除了對反對派頻送秋波,日前更率領大批高官出席民主黨籌款晚宴,而且毫不避嫌地公開捐款三萬元。有人說她缺乏政治智慧,有人說她「花錢買票」,其實這不只是政治智慧和買票的問題,而是政治原則和立場的問題。她到底是敵友不分,還是另有居心,只有自己最清楚。

正是在所謂的「大和解」之下,律政司上演了連串放生鬧劇,既不檢控政治黑金集團,也不處理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本集團記者,連衝擊政總的「雙學三子」也獲終審法院高抬貴手而毋須坐監。最耐人尋味的是,這一切都是發生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之後,她剛上場即被揭發僭建醜聞,接着便上演連串放生鬧劇,這難道只是時間上的巧合?當然不是。港府以犧牲法治為代價,與反對派進行政治交易,他們自以為得計,殊不知這不僅自毀法治根基,同時也自我暴露。儘管港府頻送秋波,但反對派並不領情,照樣為反而反,所謂的「大和解」不知從何說起。

名正則治,名喪則亂,司法亂象正是所有亂象的根源。香港回歸時為了安定人心,平穩過渡,除了特首取代港督,整個管治班子原封不動,司法系統更是全盤照收,各級法院還保留大量外國法官,他們美其名曰司法獨立,實際上是司法獨大、司法獨霸。可以見到,回歸二十年後的今天,整個司法系統依然籠罩着殖民幽靈,制度還是殖民地的制度,法律還是殖民地的法律,假髮還是殖民地的假髮,與回歸前沒有任何分別。司法大權牢牢掌握在洋人及其代理人手上,他們從來沒有盡過維護司法公正的責任,反而處處包庇洋奴漢奸,法律淪為保護朋黨、打壓異己的政治工具,以致頻頻出現「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荒謬現象。

司法淪陷 回歸無期

最令人側目的是,司法機構為了保護反中亂港勢力,總有這樣那樣的藉口,一時「證據太多」,一時「證據不足」,一時「疑點利益歸被告」,一時「調查需時」,千奇百怪,層出不窮。早前終審法院以上訴庭制訂的量刑指引沒有追溯力為由,放生「雙學三子」,更是引起社會嘩然。按照這種邏輯,為期七十九天的佔領之亂發生在「新指引」之前,那班搞手豈不是可以安枕無憂?難怪他們有恃無恐,被視為最大金主及黑手的黎智英更是氣燄囂張,竟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辱罵及恐嚇本集團記者。

近年中央政府不斷強調全面管治權,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訪港時更寄語港府官員「一寸丹心唯報國」,不論是行政機構主要官員,還是立法、司法機構的負責人,都要有國家觀念,要善於站在國家的高度來觀察及思考問題,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公眾安全、發展利益,履行自己對國家的責任。國家領導人語重心長,用心良苦,但對於喝英國奶水長大的「貳臣」而言,無異於對牛彈琴,不少官員從心底裏抗拒回歸,怎麼可能有國家觀念?又怎麼可能履行對國家的責任?

計疑無定事,事疑無成功。特區政府是靠不住的,要撥亂反正,落實全面管治權,中央必須負起自己的責任。香港回歸逾二十年,司法系統依然充斥外國法官,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不改變這種不正常現象,奪回司法刀把子,香港就無法實現真正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