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話「殺人填命,欠債還錢」係天經地義,不過換作係反對派政客,爭嘅又係公帑,咁就係唔同講法嘞。香港地點解咁多人爭住反政府,做政棍,原因就係港府買佢哋怕,享有各種特權。
講緊嘅之唔係早前被DQ嘅長毛、羅冠聰、劉小麗同姚松炎呢四位囉,佢哋原本要退還二百七十幾萬到三百一十幾萬不等嘅議員薪津畀政府,當初港府實牙實齒話要追數,點不知拖到家陣都冇進展。最令人莫名其妙嘅係,署理特首張建宗嗰頭話追數係立法會行管會嘅責任,呢頭又話政府研究緊一旦追唔番四條爛數,可以點樣撇帳喎,咁即係點?即係暗示呢四條友可以奉旨耍賴,毛都唔使還一條喇。
冇錯,財到光棍手,一去冇回頭。做得政棍嘅,臉皮厚就梗o架喇,政府追呢四條爛數難過登天,不難理解,但無法理解嘅係,堂堂政府唔係想方設法討回納稅人嘅損失,竟然諗住放棄追討,仲暗中鼓勵欠錢政客唔使還錢,直情助紂為虐。講真,如果爭嘅唔係公帑,而係港產官僚嘅私人錢,你估佢哋有冇咁大方,追唔到就一筆勾銷吖嗱?
再講,換着係小市民爭政府錢,政府又會唔會咁順攤?稅局追市民欠稅固然追到天腳底,就算寄信欠落一毫子郵費,政府都係冇面畀。對小市民就斤斤計較,對反對派政客就大筆一揮,欠債面前人人不平等,你話唔係欺軟怕硬大細超,三歲細路都唔會信。更何況,四位政客欠嘅唔係幾蚊幾毫,而係千萬元嘅巨款,政府咁都唔追真係豈有此理。計功夫茶話齋,邊個話可以撇帳,就喺邊個份人工入面扣款,納稅人嘅血汗錢絕對唔可以肆意浪費,更加唔可以支持港獨同自決。
不過嘥氣喇,呢個政府為咗所謂「大和解」,連法治都可以犧牲,慷納稅人之慨,向反對派表達「善意」,一啲都唔奇。大家有眼見,律政司以「證據不足」做藉口放棄檢控政治黑金案,金主漢奸黎同一眾收錢政客獲放生;漢奸黎喺大庭廣眾之下爆粗辱罵兼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有圖有片,夠晒證據拉得喇,點知律政司一拖九個幾月冇反應,擺明又係玩放生。司法為反中亂港勢力撐起一片保護傘,唔怪得佢哋有恃無恐打橫行,唔怪得香港烏煙瘴氣,七國咁亂。
都係嗰句,港府畏懼外部勢力,老虎屁股不敢摸,連洋走狗尾巴都碰不得,結果咪一次又一次跪低囉。呢,一地兩檢及國歌本地立法阻礙重重,反對派咪一樣逢中必反?大和解喎,發夢冇咁早,港府遲早賠了法治又輸錢,畀人笑到面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