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遺產稅官司 新馬師曾子女申上訴被拒

【本報訊】「慈善伶王」新馬師曾鄧永祥(祥哥)於一九九七年去世後,其子女就遺產稅與稅務局打官司。高院原訟庭去年裁定祥哥的子女敗訴後,祥哥的子女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聽取雙方代表律師陳詞後,指祥哥的子女未能證明原審法官的事實裁斷屬明顯地犯錯,即時拒絕給予他們上訴許可,並下令他們支付十二萬元訟費給稅務局。

稅務局就祥哥生前一項涉款約一億港元的非洲肯尼亞礦業投資徵收遺產稅,祥哥女兒鄧翠玉(鄧小艾)和兒子鄧兆榮以遺囑執行人支付相關稅款後提出上訴,要求稅務局退款,估計涉款四千萬元。原審法官歐陽桂如去年十月判祥哥子女敗訴,之後再拒絕給予他們上訴許可。祥哥的子女仍不服,直接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質疑原審法官在事實裁斷犯錯。

須付稅務局12萬訟費

上訴庭昨指出,祥哥子女未能出示該項投資的合約正本,即使假設祥哥確實已在該份合約上簽名,合約上也沒有另一方肯尼亞商人的簽名,而原審法官根據證人的證供可靠程度和呈堂文件,裁定該項投資不可能發生,由於祥哥的子女未能顯示原審法官的事實裁斷屬明顯地犯錯,因此不應給予他們上訴許可,下令他們支付十二萬元訟費給稅務局。

案件編號:CAMP 6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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