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統計處昨公布上月消費物價指數,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百分之三點一,較一月份高。政府發言人指,二月份通脹升幅擴大是因今年農曆新年的日子與去年不同,去年的新年在一月份,故今年二月份的旅遊費用錄得明顯按年升幅。剔除農曆新年因素,今年首兩個月基本通脹率較前上升百分之二點三。
多個消費項目在二月份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錄得按年升幅,電力、燃氣及水較去年同期上升一成多;住屋上升百分之二點五;交通上升百分之二點一;外出用膳上升百分之三點六;食品上升百分之四點六。錄得按年跌幅的則有耐用物品,較去年同期下跌百分之二點八,資訊及通訊服務則較前下跌百分之四點六;教育服務亦下跌百分之三點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