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宣誓無效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社民連梁國雄等四人,隨時「被放生」毋須向立法會全數「回水」。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證實,港府早前去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提供一旦未能追討薪津的可行撇帳方法,但他多次強調,最終處理方式要由行管會決定。有學者認為政府突然提出撇帳做法,質疑「似乎有意放生反對派」,多名建制派議員重申議員薪津涉及公帑運用,須向港人負責,在追討議員薪津一事會考慮法理情三方面因素。
「長毛」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自決派劉小麗及姚松炎四人,前年十月因宣誓就職時「加料」、「玩嘢」,被法院於去年七月裁定宣誓無效,四人自宣誓當日起已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DQ)。立法會行管會去年十一月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去信四人追討全數合共近一千二百萬元的議員薪津,每人涉款介乎二百七十四萬元至三百一十三萬元不等,梁國雄等四人事後表明不會「回水」。
據悉,追討四人薪津一事,行管會與政府有信件交流,政府最近回覆行管會信件,指出立法會有權以兩種撇帳方式處理追討四人薪津,其中一種由行管會去信財政司司長,運用酌情權批准撇帳,至於辦公室開支等預先墊支津貼,仍要求四人退還。據報行管會上周五曾舉行閉門會議討論有關問題,但暫未有最終結論。
張建宗昨日出席活動時證實,政府最近回覆行管會信件,有提供一旦未能追討薪津的可行撇帳方法︰「如經過行管會的努力,亦未能追回所有款項,包括四位議員薪酬或開支,有何途徑或有何可行方法可以撇帳呢?」被問到政府是否不介意行管會放棄追討薪津,張建宗回應指並非是否介意的問題,重申行管會仍要努力追討議員薪津,最後決定要由行管會作出。
正被追討薪津的劉小麗稱,有關方面如按道理不應向四人追討薪津,而現時政府建議並非釋出善意,而是「收回惡意」,以撇帳方式處理屬於合理方法;梁國雄則指,如以撇帳方式處理,等同還四人部分公道。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分析,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被DQ後,上屆政府有關追討薪津的取態是「追討到底」,相反現屆政府於DQ事件,「似乎想放生反對派」,他認為撇帳在公帑使用原則來說並不理想,政府若然認同DQ議員有理,四人涉及的開支花費都是「名不正言不順」,按道理應該要建議追討到底,他促請政府公開其撇帳建議的支持理據。
身兼行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及議員葛珮帆均認為,議員薪津涉及大量公帑,應從法理情三方面審慎考慮及處理,相信行管會將平衡各項因素再作決定。至於撇帳方式本身存在法例當中,李慧琼相信有關方面仍會盡力追討。
另外,梁國雄及劉小麗DQ上訴案件有新進展,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兩人的上訴案件,上訴庭已排期於下月十一日上午十時半一同處理,預計需審訊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