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檢討擬收私人體育會1/3地價

民政事務局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建議私人體育會日後續約要支付三分一地價,並進一步開放設施予公眾人士使用。當局坦言無意淘汰私人體育會;至於是否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興建房屋,當局稱要交由行政會議決定。立法會議員批評檢討結果等同「永續」粉嶺高球場用地。

歷時四年,民政局終於完成檢討,建議分開處理社區組織及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契約;繼續沿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處理私人體育會,但要大幅修改契約條款,至於社區組織持有的契約,則改用特殊用途契約處理。六十六幅私人遊樂場契約用地中,三十九幅由社區組織等非牟利團體持有、廿七幅由廿四個私人體育會持有。

稱按推動體育貢獻決定續約

民政局表示,會按私人體育會對推動體育發展的貢獻,考慮會否在契約期滿後續約十五年,並向適合續約的私人體育會徵收三分一地價,並規定私人體育會須進一步向合資格外界團體開放其體育設施。當局曾考慮徵收較高地價,例如市值一半或三分二,但擔心更高的地價會令相當多的私人體育會因無法負擔而關閉。民政局稍後會約見各私人體育會,並聽取公眾及各持份者意見,在六個月諮詢期後歸納意見,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

至於收回粉嶺高球場建屋,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坦言「今次檢討並非要淘汰私人體育會,相反是保留他們幫助發展體育,而無論高爾夫球或木球,政府均一視同仁,以同一標準處理。」

民政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補充,每幅地保留作體育用途或土地供應用途,公眾人士可以於今次諮詢和土地供應諮詢表達意見,相信行政會議會有決定。她又指出,當局正與西貢的域多利遊樂會商討,縮細其用地範圍。

關於地價計算方法,地政總署舉例市區一、兩公頃私人遊樂場土地的三分一地價,介乎一億至兩億元;新界過百公頃土地,三分一地價則數以億元計。

增公眾使用時數屬小恩小惠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斥當局檢討為「永續」粉嶺高爾夫球場,無視市民訴求,他感憤怒和遺憾。尹兆堅指徵收地價三分一,實際上只有足夠財力的團體才能支付,例如香港哥爾夫球會。至於增加公眾可以使用時數,他形容只屬小修小補、小恩小惠,最終只有權貴才能夠使用該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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