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髮型師涉圖姦女生 警誡下稱「有做過」

【本報訊】髮型師在去年元旦日於其家中涉嫌企圖強姦在佔中時認識的女副學士生,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辯方盤問女事主時指,在懷疑性侵事件前,被告與X和另一男友人在後樓梯飲酒期間,X曾兩次叫被告帶她入被告家的廁所,該兩次二人都有在屋內接吻。後來男友人離開,被告和X返家,在X的同意及配合下,二人脫衣親熱。直至被告表示「我唔會入去」,X說不相信他,被告下身的動作已即時停止;X不同意辯方此說法。

警員稱被告指「錯嘅都係我」

廿五歲被告孫毓祥被控在一七年一月一日,於其寶林邨住所內企圖強姦女事主X(現年廿一歲)。惟X在盤問時卻同意,她曾在本案前大半年與被告接吻,但指這事觸怒了她,直至事發當日才再聯絡被告。X又稱,事發後她在街上,發現她的黑色絲襪原來穿了洞,她覺得很羞恥,並覺得自己遇事不懂反應。

控方之後傳召一起喝酒的區姓男友人作供,指其中一次被告與X由家中返回後樓梯繼續飲酒時,被告用口形告訴區「錫咗」。另外區指被告之前曾說過,「我哋(被告和X)之前有段戀情」。另一名陪X前往報警的林姓男友人則供稱,在一六年時替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做競選義工時,認識同是義工的X。去年一月二日凌晨,X用手機訊息告訴林,她遭性侵,又提及侵犯她的人曾說「我咁多次想入都唔畀,你好侮辱我!」而那人見到X的絲襪破洞,更說「早知係咁就撕爛佢,等你冇得着」。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被告在警誡下說「我係有做過,錯嘅都係我。」警員今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 HCCC 2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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