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畢業於香港大學的中年男子,涉嫌訛稱要為女兒聘請私人補習老師,先後聯絡四名欲尋找私人補習工作的男女,期間疑藉詞要先查核對方是否有性罪行定罪紀錄,騙取四人「查冊」按金合共一千一百元,但他在收款後即告失蹤,四人相繼報警。涉案中年漢被捕後否認四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
被告楊嘉傑,四十一歲,本身亦報稱任職補習老師。控方昨傳召擁有碩士學歷的其中一名男事主曾凌鋒作供,曾於去年八月透過網上補習平台尋找私人補習工作,自稱梁先生的被告其後來電,表示想替讀中四的女兒找化學老師,每小時三百港元,但要求曾先付一堂半的學費作為查核其「性罪行定罪紀錄」。
曾續稱,二人相約數天後在北角見面,曾將四百五十元交給被告,被告着他於九月廿六日在太古站等,指其妻會帶女兒出現上第一堂補習課,但曾等了超過一小時不果,致電又不通,他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
另一事主陳加滔現於港大修讀機械工程,他於去年八月在補習網招生,同月三十日收到自稱「Philip Leung」的被告電話,被告又稱要為讀中四的女兒找物理科老師,但要求先查核陳的性罪行定罪紀錄,被告更自稱有相熟律師及警察朋友可代查,陳最終向被告支付二百廿五元查冊按金,並相約於九月廿六日為被告女兒補第一堂,結果當天被告也失蹤,陳翌月從新聞得知有受害人有類似經歷後報警。
唯一女事主梁殷然供指,去年十月被告透過Facebook的補習群組致電聯絡她,自稱「Philip Leung」的被告聲稱要為讀小學的女兒找全科補習教師,兩人相約同月四日見面,被告同樣表示要查核梁的「性罪行定罪紀錄」,女事主雖不明所以,但仍按被告要求交出二百廿五元作查冊按金,並約定同月下旬開始替其女兒補習,但她在正式補習前從新聞讀到「補習騙案」等報道,之後更有警員聯絡她。聆訊明天繼績。
案件編號:ESCC 7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