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包括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內的九名示威者,涉及前年十一月六日在中聯辦外發生的「佔領西環」事件,被控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等罪名,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其中兩名被告林淳軒和林朗彥認罪,案情指兩人要求示威者改變原定路線,前往中聯辦,林朗彥並在衝擊警方時曾推鐵馬。至於不認罪的七名被告則押後至四月廿三日進行預審,並排期於七月九日開審。
案中九名被告依次為吳文遠、葉志衍、陳文威、盧德昌、周樹榮、周嘉發、林淳軒、鄭沛倫及林朗彥(廿二至六十六歲),各人原涉及共七項控罪。控方早前申請加控吳文遠及林淳軒「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昨批准申請,認為此舉不會對被告造成不公。
現時所有被告共涉及十罪,包括三項交替控罪。林淳軒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但否認加控並且屬較重罪名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該控罪保留在法庭檔案內。林朗彥則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
兩人承認的案情指,民間人權陣線於前年十一月六日在灣仔至中環舉行集會和遊行,但在下午五時許,有部分遊行人士不按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之原定路線,沿皇后大道中和皇后大道西前往中聯辦,包括兩名認罪被告。林淳軒用揚聲器呼籲他人圍堵中聯辦,林朗彥則揚手示意他人前往中聯辦。
警方在中聯辦附近干諾道西設置公眾活動區,林淳軒叫口號反對人大釋法,林朗彥和另外卅人曾推鐵馬。衝擊持續約廿分鐘,期間有人向警方掟雨傘等物品,亦有人爬上鐵馬。有鐵馬被推出干諾道西,交通受阻塞。兩被告於翌年一月被捕。兩人認罪後,裁判官決定待其他被告的案件審結,才對兩人判刑,所有被告准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WKCC 36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