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電車司機因歸家心切,圖「早收工」下而釀成意外。去年四月凌晨他駕駛電車途經中環德輔道中的銀行街對開彎位時,因超速失控而衝出路軌翻側,車上十一名乘客受傷,其中兩人傷勢嚴重,包括有骨折並需接受手術。肇事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指,電車翻側令乘客受到驚嚇,須判阻嚇性的懲罰,最終判司機入獄十一個月及停牌兩年。
辯方昨求情指,廿四歲被告盧志亮的背景報告評價正面,並獲家人支持,他行為良好,亦對乘客友善。法官聞言:「希望唔係指案中的乘客。」辯方解釋,被告曾獲年長乘客寫信感謝。
法官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為人友善,受人愛戴,亦對乘客照料有加,事發時因鹵莽而犯案,現已感後悔,被告更為此而有抑鬱,雖然公司願繼續聘用他,但他已決定辭職,日後想成為麵包師傅。
法官認為,被告身為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其行為令乘客遇上危險,無可避免要判監,以挽回公眾對交通系統的信心。猶幸案發時已是午夜,乘客不多;法庭亦認同被告入職只有一年多,不能算是經驗豐富的司機,加上他認罪,故予以減刑一個月。
案情指,肇事電車出軌後衝前廿八米,之後翻側倒臥地面,車上十一名乘客受傷,其中兩人分別六十四歲及五十九歲男乘客傷勢嚴重。警方調查後發現,涉案電車出事前時速約廿九公里,出軌時的時速則是廿八至卅一公里,而其他電車的時速平均約是十六公里。
案件編號:DCCC 9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