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盲人安老院 被指攝院友沖涼

【本報訊】屯門盲人安老院被指拍攝院友沖涼情況,家人得悉事件後大為不滿,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正跟進,並指有關做法本質上可能已屬侵犯被拍攝者私隱。不過,安老院接受本報查詢時否認拍攝院友沖涼情況,持與院方談話紀錄的家人怒斥該院講大話,一錯再錯。

家屬指母有瘀傷 院方播片

羅先生向本報反映,其八十三歲母親在二○一二年入住屯門盲人安老院,到二○一六年中,收到該院來電,指其母大腿有瘀傷,他到該院了解情況,院方則播放其母沖涼片段。他認為該院做法有問題,未經他同意,竟拍攝其母沖涼。

該院解釋,為讓羅先生清楚知悉其母的皮膚問題,故於洗澡後替她換上衣服時,拍下她雙手摩擦腹部的片段,否認拍下她沐浴狀況。至於大腿瘀痕,屯門醫院召開跨專業個案會議後,虐老個案不成立。

但羅先生出示與該院的面談紀錄,院方承認「拍下院友洗澡時抓癢過程短片給羅先生參考」。羅先生表示對該院回覆講大話感到非常失望,批評盲人輔導會的屯門盲人安老院漠視視障長者權益,事後已經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安排其母調到其他院舍,希望可盡快轉院。

私隱署:拍攝前應衡量必要性

私隱專員公署指,若安老院拍攝長者在院舍內生活情況的目的是為了讓其家屬了解長者接受護理的情況,在拍攝前應先衡量此做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抑或有其他侵犯私隱程度較低的方法去達致同樣目的,例如安排家屬親身到安老院實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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