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追禮金案 原告否認結婚協議屬一廂情願

【本報訊】企業分析師與已婚女友同居多年,得悉女方改嫁他人後,仍希望能與她共諧連理,並承諾給予女方廿萬元禮金以令兩人成婚。惟分析師指女方收了十二萬元「禮金」後反口「唔嫁」,故興訟討回禮金,案件昨在區院續審,女方的代表律師質疑分析師的「結婚協議」,只是他一廂情願說法;又指他興訟向女方追討,只是報復女方不嫁給他,分析師否認。

現年約六十歲男原告徐志明早前供稱,○七年結識當時已婚的女被告彭秀玲(現年四十一歲),二人迅即拍拖並同居。兩人關係其後轉差,被告於一二年搬出原告住所。直至一三年七月原告透過Facebook,始知被告與另一男子再婚,原告之後遂發短訊予被告,要求復合,又同意付廿萬元禮金予被告,換取她離婚。

被告律師昨盤問原告時指,即使兩人早年曾談婚論嫁,但至一三年時已事過境遷,而且被告當時新婚不久。而在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訊息往來,亦不見被告有離婚之意,故早年的承諾已不能兌現,質疑原告口中的結婚協議是一廂情願說法。原告不同意,並強調被告曾答應收到禮金後,便會離婚及搬回與他同住,基於此承諾下,他才付款予被告。

被告稱曾受追數公司滋擾

被告一方又讀出被告的供詞,指她於一四至一五年間受到追數公司滋擾,住所周圍又被貼大字報,包括點名指她一腳踏兩船及「專騙男人錢」等,她亦曾收到追數電話,對方指明債主便是原告。惟原告表示對上述滋擾事件並不知情。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J 31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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