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唔夠使 學者轟以長者開支計

推行二十多年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一直被指金額低,各項特別津貼及補助金亦無助應付受助人的基本生活開支。有學者昨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狠批政府計算綜援標準金額時以長者開支模式為主,對普通成人受助者明顯「唔夠使」。綜援雖設租金津貼,但單靠津貼金額在市場上「直情搵唔到單位」。社會福利署回應,調整綜援金額時已參考統計處數字,認為是客觀計算。

截至去年十二月底,共廿三萬二千多個家庭、約卅三萬六千六百多人接受綜援援助,綜援標準項目金額過去五年上調超過一成八。以單身長者為例,今年平均每月獲發綜援金額六千三百九十四元。

上次調查已是22年前

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表示,政府過去廿多年並無就綜援金額設水平調查,例如參考綜援金額是否足夠家庭應付基本開支等,對上一次調查已是一九九六年,導致水平持續偏低。據政府二○一四年數據反映,六成一領取綜援者為長者或殘疾人士,令政府計算綜援標準金額時參考長者開支模式,但長者消費低,對正常成人而言,食物、交通等費用明顯不足。

黃提到,租金等房屋開支僅以津貼發放,單身人士只獲一千八百一十元,「完全追唔上私樓、劏房租金」,無法在市場上找到合適居所,受助人要額外補貼租金。

社署:參考統計處指數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強調,政府不計劃全面檢討綜援制度。社署高級統計師(社會福利)關啟明表示,調整綜援標準金額時已參考統計處的物價指數,計算科學及客觀。

捍衞綜援權利大聯盟一行十三人昨在會前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調高綜援金額,取消長者六十五歲才可領綜援的措施,容許長者及殘疾人士以個人申請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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