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漢傾電話 惹港鐵恐襲驚魂

【本報訊】港鐵發生炸彈恐襲驚魂,一名南亞漢昨晨在一列港島線列車上傾電話時,內容提到行李內藏有炸彈,身旁一名女乘客聽到後,惶恐不已,轉車後通知站內職員報警,警方隨即派員到港島線車站包括金鐘站搜尋及調查,但未能尋獲有關南亞漢,而通知職員報警的女乘客亦已離去,並無留下聯絡資料,警方列作雜項案件調查。

乘客聞行李藏炸彈 職員報警

事發昨晨七時許,一名女乘客乘搭港島線一列列車,當列車沿天后站往金鐘站行駛期間,據悉,她身旁一名南亞裔男子正在持手機聽電話,以外語與電話中人交談,當中提及自己行李內藏有炸彈。該女子聞言後驚恐不已,不敢作聲,列車駛至金鐘站時,她落車亦未有在該站通知職員,而是轉乘荃灣線列車抵佐敦站落車後才告知職員。

職員得悉後報警,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立時派員到天后站至堅尼地城的各站包括金鐘站搜尋該女乘客所指的南亞漢,但並無發現,而該名向港鐵職員講述事件的女乘客亦無留下聯絡資料,因此將案件列作雜項跟進調查。

港鐵發言人表示,早上七時廿五分,佐敦站月台職員接獲一名女乘客通知,指在天后乘列車往金鐘期間,一名男乘客聲稱身上有炸彈,職員於是報警,但最終未有發現,列車服務亦無受影響。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講電話時內容令旁聽者感到恐慌,亦未必構成犯罪,要構成罪行,需有兩個元素,包括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言談間提及藏炸彈,並未能證實他真的藏有炸彈,對方亦無刻意在列車上對乘客說,而只是一名乘客自己聽到對方的講電話內容。

陸續指,至於通知港鐵職員的「報案人」,若證明真誠相信將可能會有罪案發生,都不能算浪費警力或報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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