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實施新安檢 市民需預早到庭

【本報訊】高院將於明天(周三)起進行新的安檢安排,司法機構昨日率先讓傳媒試用該些安檢措施。自明天起巿民如到高院有法庭的樓層,均需接受保安檢查,包括通過金屬探測拱門或接受手持式金屬探測器檢查。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到庭人士需預留時間以接受安檢,據估計,若人流高峰期時間到庭,需預早約四十分鐘進行安檢。

發言人又指,是次高院的安檢措施是第一階段計劃,覆蓋範圍只包括低層四樓及一至十四樓,至於高院其他樓層暫不包括在內,最終目標是各級所有法院均有安檢措施,但會因應不同法院作不同安排,司法機構亦會定期檢討,初步於今年夏天作檢討。

發言人續指,若保安人員發現認為屬危險不能帶上庭的物品,會替有關人士收好放於儲物櫃內,至離庭時才交還。

至於何為危險物品,則由保安人員界定,發言人表示因應新安排,司法機構有增聘保安人員,至於增聘人數及添置器材的費用等,則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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