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媽咪位於灣仔嘅寓所,上周被一架航拍機潛入露台懷疑偷拍,最後要報警處理,事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有發聲明表示關注。過程中容媽媽親手用魚網將停留喺露台嘅航拍機「生擒」,就引起網友議論,質疑佢有冇權咁做。私隱專員黃繼兒尋日同傳媒聚會時,就力撐容媽媽做法,話大家如果遇到同一情況都可以咁做。
黃繼兒解釋,即使係公眾人物,自己嘅寓所內同露台嘅空間,私隱都應受到保護,唔會期望喺嗰度嘅一舉一動會畀人偷拍。如果架航拍機係咁啱經過容媽媽個露台或離得好遠,就未必有問題,但如果停留咗喺容媽媽可用一般魚網「生擒」到嘅位置,就肯定係侵犯私隱,喺美國隨時會畀人用槍射落嚟。
黃繼兒又提到,早前有間酒店嘅住客畀人隔住玻璃偷拍「開房」過程,雖然有關住客冇落窗簾係自己唔小心,但唔代表其他人可任意偷拍,尤其佢哋並非公眾人物或涉及犯罪行為。至於有傳媒用航拍機拍攝啲高官寓所嘅僭建情況,佢就話涉及公眾人物會有唔同標準,如果只係離遠拍攝寓所外貌,唔係偷影屋內人嘅私生活就應該冇問題。